1、男方结婚以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结婚以后房屋归哪个
离婚时,男方在结婚以前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地产归属权问题
在此提请注意:若在婚姻缔结之前,男方购置了房地产且将它登记在女方名下,可被视为女方的个人结婚以前财产。考虑到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不动产,它的物权变动(包含设立、变更、出售与消亡)需要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反之,如未按规定进行正式登记,则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成效。因此,在面临离婚情况时,除非男女双方当事人事先就此做出特别协议,不然应将该房地产断定为女方的专用财产并不能予以分割。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是国家所有些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男方结婚以前买房结婚以后是不是是一同财产
我想详细讲解以下关于“老公在婚姻前购买的住房,仅登记在其本人名下”这个问题。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这是是个人财产的范畴,不会由于婚烟关系的打造而自动转变为夫妇共有些财产。
但,请注意,假如双方当事人有特殊协议或者安排的话,状况或许会有所不同。
譬如,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把另一半的结婚以前房地产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这样的情况下,没书面协议或者协议不够明确明确的话,这套房地产就不会由于婚烟及居住时间的久远而发生任何变化。
除此之外,需要提醒你的是,假如在结结婚以前,某位老公用他一个人的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地产并且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那样无论房地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什么,此住房依旧是其个人财产,同时按揭贷款也是其个人的债务责任。
然而,当配偶一方在结婚以后加入到偿还房贷的过程中来时,这样的情况仅仅代表着配偶的参与,却不可以改变该房地产仍然归男方所有些事实。
换句话说,即便离结婚以后进行财产分割,此套住房依旧视为个人财产,剩余未还清的债务也是是个人债务。
除此之外,对于已经偿还的贷款中,是配偶一方贡献的部分,应当归还给他们。
期望以上的信息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有关的法律常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结婚以前签订不动产交易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结婚以后用夫妻一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置。
依前款规定不可以达成共识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结婚以后一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男方结婚以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归哪个
通常情况下,在男女缔结婚姻之前购买的房子并列明女姓方的名,可以被视作是男方对于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然而,在离婚诉讼事例中,该房子产权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做客观公正的裁定。假如可以证实男方在赠送房地产时的确具备与女方打造长期稳定婚姻关系的明确意图,并且该房地产已经列明在女方的个人财产清单之中,那样女方在法律层面上大概拥有该处房地产的所有权益。但,而今的司法实践中亦存在男方通过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自己在赠予房地产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或者遭到欺诈等状况,进而向法庭申请撤销赠与的事例。在此类状况下,法院一般会尊重男方的诉求,从而改变原有些房地产归属权。此外,假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就该处房地产达成了其他的协议或约定,这同样会对房地产的最后归属产生要紧影响。因此,在处置房地产归属问题时,需要全方位考虑到各种复杂的原因。为了确保你得到最精确和权威的法律建议,大家强烈建议你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忙。
男方结婚以前购置房地产且署名女方,离结婚以后财产归属怎么样划分
依据国内法律,男方结婚以前购买的房地产,若房地产证上有女方名字,则视为女方的结婚以前财产。因为房产为不动产,其物权变动需经法定登记才具法律效力。因此,除非双方另有协议,离婚时该房地产应归女方所有,不需要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