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精神病病人,用人单位未必能解除劳动合同。
1.假如劳动者明知自己有精神病,或用人单位已明确需要劳动者告知是不是有精神病史,但劳动者隐瞒病情,构成欺诈的。
那样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以欺诈方法订立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依法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假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精神病,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解除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在其他状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何种情形下可解除精神病劳动者合同
找法网提醒,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需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这包含协商解除、过失性辞退与非过失性辞退。
1.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过失性辞退则是指劳动者存在紧急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紧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等。
3.至于非过失性辞退,它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状况下。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公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这类规定并不直接针对精神病病人,而是依据劳动者的具体表现来判断。对于精神病病人,除非其存在欺诈行为或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然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持一份吗
劳动合同签订完应该双方各一份。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这意味着,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完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各自保留一份合同文本,以备不时之需。
3.如此做不只符合法律法规的需要,也能够帮助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假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未根据这一规定实行,或许会引发非必须的纠纷和争议。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都要注意确保各自手中持有一份合同文本。